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89号)、《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相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15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6〕91号)及《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18年“春风行动令”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医务室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开管办通〔2018〕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贯彻落实好“春风行动令”关于农村中小学校医务室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聘16名合同制校医,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杜 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印 组织人事部部长
常慧菊 区教育局负责人
袁付玉 区卫计局局长
喻 梅 区财政局负责人
刘凤军 区劳保局负责人
成 员:由区教育局、卫计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常慧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峰、杨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齐庆志、梁玉华、郭太舟、涂开贵、卫计局1名同志,负责处理日常具体事务。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工资待遇
开发区农村中小学校合同制校医16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主要从事农村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同时承担中心小学下辖的村级小学兼职校医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聘用校医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3500元/月/人,社会保险按相关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见《2018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校医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幺铺镇、宋旗镇、西航办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至8月10日(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安顺开发区管委会六楼会议室(兴伟后门旁)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2018年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农村学校合同制校医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现场提交(一式二份),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医生资格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份(按以上顺序装订);
2.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贴于报名表);
3.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注意事项: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六)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七)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100.00元缴纳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8月14日到报名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面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答辩+实操)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招聘数)。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如在招聘计划数的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考生学历高低进入下一环节;如学历相同,按考生的医师资格、职称高低、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依次优先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七、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四)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公示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合同签订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开发区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备案。被聘用人员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每学年末由卫计、教育、学校联合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被聘用的校医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需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合同制校医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本《简章》解释权属开发区教育局。考生查询《简章》请登陆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adz.gov.cn)。在招聘过程中,开发区教育局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内容)都将在该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开发区教育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33411272
监督电话:0851-33756630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