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门市江海区政法委(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8-04来源: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员额制及合同制工作人员共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二)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是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其他。

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 应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招聘员额制及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xls,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所在镇(街)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hzfwzgb@126.com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0-3861396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2日。

(三)资格初审

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名的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审核发现问题的,招聘单位将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反馈审核意见。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 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 2018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等。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政务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区政法委统一划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入围面试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政务信息网公示5天。

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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