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地方特岗教师”公告
2018-08-01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承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参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方特岗教师”160名,其中乡镇农村小学教师100名,中学教师60名;劳务派遣学前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初审、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及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2018年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宽城满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1日通过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可兼报中学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劳务派遣学前教师三个岗位;

报名网址: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9∶00至2018年8月6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账号,个人报名账号及密码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每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注:兼报多个岗位的考生需进入不同的岗位报名通道进行注册、缴费。(如:某考生准备兼报中、小学、劳务派遣学前教师三个岗位,就需要分别进入三个通道填写报名表,待审核成功分别按提示进行缴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或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三)考试及证件审核

2018年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地方特岗教师”、劳务派遣学前教师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12日。

上午:7:30-9:30进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笔试;10:30-12:30进行中学教师岗位笔试。

下午:14:30-16:30进行劳务派遣学前教师岗位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岗位分别出题考试。考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使用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限时120分钟。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宽城满族自治县,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上发布,考生根据报名账号、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审核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与报名信息不符,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所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审核工作结束后,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地方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bkc.gov.cn)上发布进入面试环节成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组织: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面试方案、统一时间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个面试小组半天进行一场。(招聘人员较多的岗位面试采用蛇形分组)

(5)评委设置:面试考官均由异地选调,按照招聘岗位设置评委。

(6)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7)面试内容:“地方特岗教师”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劳务派遣学前教师的面试单独组织。

(8)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院校、“211”院校、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录取),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结束后,兼报岗位同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进行最终岗位确认,选择一个最终岗位,放弃的岗位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各岗位人员确认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外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名单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实施办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察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地方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与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劳务派遣学前教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待遇

正式聘用的“地方特岗教师”:薪资标准参照“国家特岗教师”待遇执行,享有与正式教师同等的其他薪资待遇。

劳务派遣学前教师:按照2015年向二幼、三幼派遣的学前教师待遇执行。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7571077

3、监督电话:0314-6862183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违纪参照 违纪规定进行处理。

5、请考生在招录期间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6、本公告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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