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阴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性人才公告(长期)
2018-07-30来源: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紧缺性人才14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7.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8日至2000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7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8.户籍不限。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 17︰00),也可通过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18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性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18年及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性人才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应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网络报名人员应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通过资格审核;网络投递资料进行报名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将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招聘单位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每位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缴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试与公示

  1.考试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每期考核结束后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核成绩,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末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6711112。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江阴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10-86860283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6711112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