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哈尔滨市结核病防治所、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哈尔滨市急救中心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8月8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6:00截止,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报名网站:2018年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确认并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现场确认资格的,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形成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两份(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289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