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以下合同制人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辅警(6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18-45周岁,男性;
3、高中以上学历,军转干部、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二、司法辅助人员(10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22-40周岁;
3、原则上要求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或退休法官、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或破格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其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四、报名
报名人员请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压缩到压缩包中,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lhfyzzc2014@126.com。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31日。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凌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录用的人员自行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凌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备案;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签订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辅警1700元/月;司法辅助人员2000元/月,单位代缴“五险”(需扣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提供就餐(早餐、午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凌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通讯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11号
联系电话:0416-2872663
联 系 人:陈江宁 杨淳惟
凌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