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8-07-21来源:

根据《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18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于7月23日(星期一)上午7:20前到达郴州市教育局(苏仙南路3号)院内集中,清点人数、查验身份后抽签确定体检医院。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对象。分别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报考郴州市第一中学高中化学教师(一)(岗位代码:180310)的2位考生均缺考面试,该岗位无入围体检对象,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1名。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四种之一: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带本人像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3.体检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公布的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

4.请体检人员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在完成抽血、b超、验尿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5.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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