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伊犁州直招聘面试通知
2018-07-13来源:

 

根据《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简章》和《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要求,现将2018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伊犁州直招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

(1)中小学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20日;幼儿园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24日。每天开始时间:上午9:30,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具体分学段、学科面试时间请于7月17日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面试地点:

在州技工学校(伊犁技师学院)(乘坐3路公交车州技工学校站下)。

3.面试人员范围:

从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中,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的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面试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和评分

(1)幼儿园岗位

面试分为两部分,现场授课、答辩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授课50分,答辩5分,幼教专业技能测试45分。

现场授课及答辩。现场授课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对国家通用语言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幼教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5分钟。分为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各15分。

自弹自唱:要求在指定的幼儿作品中(见附件),现场抽取其中一首弹唱;舞蹈:考生可自行提前准备一段3分钟内的幼儿舞蹈,进行现场表演(考场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可自带u盘和cd光盘,自带的u盘和cd光盘中只能拷贝考试的舞蹈曲目,不得有其他乐曲;也可自带播放器,但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简笔画:根据既定的具体题目(由各地州自行命制考题)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2)中小学岗位

面试以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50分,其中试讲120分,答辩3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20分,专业测试60分。

试讲及答辩。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内容要求“教什么、讲什么”,如:考生报考的是小学数学岗位,则就试讲小学数学内容,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对国家通用语言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专业测试。音、体、美、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等学科考生要进行专业测试。

体育专业加试:1.速度测试:400米,男子在1分10秒内,女子在1分20秒内,15分;2.力量测试:男子引体向上不少于15个,女子俯卧撑不少于10个,15分;3.技术测试:篮球基本技术,15分,乒乓球基本技术,15分。

音乐专业加试:1.读谱测试:视唱指定的五线谱和简谱,发音准确,乐感较强,15分;2.声乐测试:演唱指定歌曲和自备歌曲各一首,15分;3.乐器测试:演奏手风琴或电子琴、热瓦甫,30分。

美术专业加试:1.速写测试:半小时内进行指定的场景速写,20分;2.素描测试:两个小时静物铅笔素描,20分;3.创作测试:在规定时间进行简单美术构思创作,要求用水粉或者水彩绘画,20分。

信息技术专业加试:1.计算机基本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知识,20分;2.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使用能力,20分;3.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20分。

5.面试内容(教材)

小学:现行使用的人教版教材小学4-6年级上下两册

相应学科教材;

初中:现行使用的人教版教材初中7-9年级上下两册

相应学科教材;

高中:现行使用的人教版教材高中1-2年级上下两册

相应学科教材;

学前教育: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

6.评分规则

考生面试完毕,每位考官须各自填写“面试评分表”,给出分数并在评分表上签字,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所有考官在面试评分汇总表中签名,组长签字确认,则成绩有效。核定面试结果交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在面试中,超半数的面试考官认定考生不能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7.其他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每天正式面试开始前50分钟进入面试考点,按照指定的地点进入候考室,并按抽签的顺序参加面试。

(2)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加盖“准予参加面试”条章)。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中途不得退出候考室,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工作人员监督下方可处理。

(4)根据各学段、学科面试的特点,考生自行准备好相应的教学器材、教具及面试中所需的其他用具(包括电子琴或手风琴、热瓦甫)。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及电子通讯工具,凡携带通讯工具的考生,必须关机并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不再计算总成绩。

(6)招聘各阶段(含面试、总成绩公布、体检、政审、调剂、岗前培训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因未及时查看信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999-8290058 0999-8290024

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伊犁州直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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