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统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和面试工作的通知》(宜教人字【2018】11号)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2018年教师招 聘资格审查和面试及聘用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拟录用情况
(一)招聘岗位:2018年我市中小学、特教学校和幼儿园(简称中小学、幼儿园,下同) 岗位数为507人,其中市直高中 岗位50人,农村初中 岗位196人,农村村小教师岗位233人(含特岗教师岗位100人),特教学校教师岗位3人,城区幼儿教师岗位25人。按省定入闱比例,应入闱1065人,实际入闱965人,有19个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
(二)未达面试比例岗位拟录情况:2018年,我市有高中化学等19个岗位的面试入闱人员未达面试比例,根据《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 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中“对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可以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的文件精神和我市教师较为紧缺的现状,拟采取以下录用办法:
1.面试入闱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等于2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录用。
2.面试入闱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等于1且小于2时,如果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就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3.高中物理因无人报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经过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递补后,如再出现面试人数(入闱人数)未达面试比例的情况,参照上述1、2点情况处理。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坚持同学科范围统一,同学科评分标准统一的原则。
3.坚持接受监督的原则。在市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监察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4.坚持回避原则。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应实行回避。
三、面试组织机构
1.成立“丰城市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任组长,市监察委、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物价局、教育局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面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人事股股长袁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具体事务,负责人员安排、面试物品和资料准备等工作,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2.建立考官队伍。组建面试考官小组,每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将在面试前一天从外地聘请,面试当天上午8:00直接到达面试现场。
3.建立工作人员和监督员队伍。每个面试考场设组长、副组长、计分员、摄像员各1名,幼师和音乐学科增设音乐播放员1名;候考室设工作人员1名,备课室设工作人员1名。工作人员主要由市人社局、编办、教育局派员担任,监督员由市监察委干部和市教育局分管监察的领导担任。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当场亮分的形式进行(幼师、音乐学科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美术学科采取说课和素描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说课和才艺展示进行现场评分亮分。 说明:1、评委给出的总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附件:本人在2018年江西省中小学(特岗) 考试中,同时具有递补岗位和岗位的资格,现本人选择递补入闱岗位,放弃岗位的递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