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新县招聘教师(含特岗)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2018-07-11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 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4号)要求,全省统一笔试之后的面试工作由各县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程序,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4日至7月16日,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逐一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永新县城西小学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永新县2018年招聘教师(含特岗)资格复审表》,统一用a4纸打印。

2、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4、笔试准考证(打印彩色a4纸)。

5、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暂无教师资格证书,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原件。

7、《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8、正式在编的教师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原件。

9、已婚的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10、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相片2张。

以上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统一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件及相关证明—→ 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就业报到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四)资格复审基本程序

1、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带好以上材料到现场进行复审。

2、填写面试准考证。

3、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4、缴纳面试费:根据县物价局批复的文件为准。

二、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近期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教体局:0796-7731137

永新县人社局:0796-7734431

②监督举报电话:永新县监察局:0796-7722060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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