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07-11来源:

因工作需要,缙云县人民法院拟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司法行政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2名,我院下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应具有公务员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满2年以上,符合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服务期限要求。

6.工作表现良好,近2年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二)具体条件

1.司法行政人员1,需具有3年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或者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司法行政人员2,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缙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52号)。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8日(非工作日期间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

陈小柽(18105782097)

郑靖娅(15990498803)

联系电话:0578—3315012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缙云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1.笔试。按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不带入后面各环节。

3.体检、考察。对通过健康体检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4.确定选调人选。本院党组听取考察工作情况汇报,对综合考察、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比选,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选调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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