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殡仪馆招聘合同制工人公告
2018-07-09来源:

淮安市殡仪馆是市民政局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为殡仪服务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号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热爱殡葬事业,能参与夜间值班。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淮海西路284号(市殡仪馆办公室),咨询电话:0517-83610566。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淮安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面试

由市殡仪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组织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报名人员全部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社会工作者证书、社工和殡仪相关专业毕业者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

总成绩在淮安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淮安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发放统一服装,参与绩效考核,并缴纳五险一金,月综合工资3500左右,年终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淮安市民政局:0517-83767543、83605420。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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