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门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招聘社工、心理咨询师、实习生启事
2018-07-07来源:

江门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经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是一家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的社会组织,服务涵盖妇女维权、抵制家暴、家事调解、关爱困境家庭、亲子教育、社区教育和禁毒防艾宣传等方面。

本机构在江门地区已形成独特的公益品牌和服务口碑,2013年度和2015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大优秀服务窗口”;2014年获省妇联颁发“优秀个案管理奖”、“优秀工作人员奖”;2015年度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李嘉诚基金会“集思公益支持妇女计划”颁发第一期和第二期优质管理项目奖,2017年度获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现因发展需要,招聘如下人员,期望您能成为我们的一员。

一、招聘岗位

社工1名、心理咨询师1名、实习生3名

二、岗位职责

(一)防艾专项社工

1.综合运用个案、小组专业知识开展妇女儿童社工服务,具体包括妇女维权救助、创建平安家庭宣教、培育义工骨干、困境妇女关怀类工作等服务;

2.掌握防艾及性教育的有关知识,独立承担校园防艾宣教有关的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和组织服务,提高群众的认知度。

(二)心理咨询师

1.为弱势妇女提供心理评估、放松训练、理性情绪治疗等常用心理学服务手法,以个案、团体辅导开展相关服务;

2.参与机构公益活动、社区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宣扬机构服务理念;

3.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文书工作。

(三)实习生

1.深度参与协助推进机构核心项目工作,协助社工服务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等工作;

2.根据需要驻点,协助站点日常接访及记录工作;

3.负责项目信息的报道及编辑,撰写相关文书和总结方案;

三、应聘要求:

1.要求全日制社会工作、心理学或其他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法学、新闻学、中文等)本科或以上学历,持社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条件优秀可放宽至大四学生;实习生以专业不限(相关专业优先),实习时间至少1个月以上。

2.对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有一定了解,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与设备,熟悉操作新媒体平台者优先考虑;

4.热心公益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耐心细致,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文书能力;

四、工作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

五、薪酬待遇及其他福利: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在读大四学生具体面议)。

2.全职人员基本工资2500元以上,另有餐费补贴、交通通讯补贴、绩效工资等;

3.实习生补贴800-1300元,视实习时长、能力具体面议。

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购买五险一金、商业意外险和员工体检;

有意者可以将个人简历投至qiaoxiangfalv@126.com,邮件标题处写上“应聘社工/心理咨询师+姓名”,电话约见。简历资料只用作招聘有关职位,有关资料将会在三个月内销毁。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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