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安新泰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和组织报到试用公告(第三批)
2018-07-05来源:

按照《新泰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对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报到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18年7月5日至11日。对公示期有异议经审核不合格人员,取消专项公益性岗位资格。

二、公示人员岗位

详见附件《新泰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地点为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具体报到地点和联系电话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益性岗位资格。

四、报到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

2、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各系统(单位)要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到咨询、协调调度工作,督促指导各用人单位尽快明确具体工作岗位,抓好试用考察期间履行职责、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3、自报到之日起1个月之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由用人单位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五、社会监督

对本次公示的拟聘用人员的申请资格发现问题的,应实名向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监督电话:15698121056。

六、今后的报名工作

后期报名人员,同第三批一样,不再实行先填报意向再集中审核的方式确定岗位,可根据报名时的空岗情况,一次性签订一个岗位意向,再分阶段组织上岗。

 

新泰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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