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沈阳工程学院招聘校内工作人员公告
2018-07-04来源:

校内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文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科技园面向校内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性质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性质 聘用岗位数
1 文法学院 办公室主任 专技或管理 1
2 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主任 专技或管理 1
3 大学科技园 技术转移专员 专技或管理 1

二、聘用条件

(一)文法学院办公室主任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5年以上的教学或科研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文笔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能力。

(二)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文笔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能力;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专员

1.岗位简介

1)对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归口管理;

2)对于待转化科技成果进行市场调研、筛选、分析、评估与论证;

3)加强行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深加工和技术集成;

4)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实施先进技术及其高新项目的转移与嫁接;

5)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包括it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软件开发、信息维护等工作,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实现科技成果供需双方的信息交流与共享;

6)申报、管理与科技园相关的各类平台资质及项目。

2.招聘条件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源电力、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从事科研或教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聘用组织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岗位申报表》(可从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文档下载”栏目下载),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送交人事处。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7月8日下午16:00之前。

2.聘用资格审查

2018年7月9日上午,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组考核

2018年7月10日下午,人事处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4.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

考核组提交聘用意见并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5193 地点:校部202

人事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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