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作为我市第七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现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3.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办公室文秘岗4人、科研管理与咨询岗2人、教学管理岗2人、行政助理岗1人、电子政务管理岗1人等共计10名见习生。
四、招收专业与岗位要求
(一)招收专业
1.电子与信息类专业;
2.政治学、党史党建专业;
3. 经济学类专业
4.公共管理类专业;
5.社会学专业;
6.语言(汉语)文化类专业。
7.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遵纪守法,服从调动;
3.电子政务岗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各类软件(网站相关),其他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7月25日前填写报名表,并附上个人简历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发送至dxjianxi@126.com,邮件标题需标注本人姓名和“见习报名”字样。联系电话:66255617、66188896。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
3.面试。根据择优原则,电子政务岗按招收人数1:5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招收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决定拟录人选及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人选,并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党校网站进行公示。
5.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协议期限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本科生发放220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贴、研究生发放230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准后,终止见习协议。
3.见习期间,我校可提供免费集体宿舍。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