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2. 面向浏阳籍考生选调。浏阳籍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3. 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外县(市、区)教师正式编制,系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且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各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
因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科目要求一致。
2. 资格证要求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校等级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28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数为16名,全部安排在浏阳市乡村学校任教。具体情况见下表。
浏阳市2018年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学历要求 | 普通话要求 | 教师资格证 | 备注 |
1 | 语文教师 | xd01 | 5 |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 二甲 | 对应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 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科目要求一致 |
2 | 数学教师 | xd02 | 3 | 二乙 | |||
3 | 英语教师 | xd03 | 1 | ||||
4 | 物理化学生物教师 | xd04 | 1 | ||||
5 | 政治历史地理教师 | xd05 | 1 | ||||
6 |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 | xd06 | 5 | ||||
小计 | 16 | / | / | / | / |
三、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十五、有关说明
1. 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2. 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3. 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教师,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浏阳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