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18年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2018-06-27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文山州2018年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2018年我州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办法,是全社会尤其是适龄青年及家长十分关心的问题。为便于了解今年征兵政策规定,文山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征集时间

2月1日至8月5日网上报名(文山学院、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于6月下旬组织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未参加的8月5日前仍可继续报名),8月6日起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9月1日批准入伍,9月20日结束。

二、征集对象

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以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报名应征的,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文化程度认定,高中以下学历以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者结业证书为准,大学以上学历以就读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登记的学历信息为准。

三、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22周岁(1996.01.01-2000.12.3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政治要求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三)身体要求

其中几项基本条件为:

1.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

4.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不超过3cm且不影响功能,其他部位不影响功能。

5.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文身图案列入政治考核范围。

四、应征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om)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关于“应征地”,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既可选择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无法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因其他问题不能网上报名的,本人或亲属可直接到县(市)、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现场报名。

(二)提交表格。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表并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以及近期2张蓝底一寸免冠照片,到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届高中毕业生已被大学录取的,必须提供《录取通知书》,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三)体检政考。根据县级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选择“应征地”为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于8月5日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四)批准入伍。县级兵役机关根据体检和政治考核情况,按照学历高的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少数民族优先的原则,综合择优、依次审定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入伍后军龄从9月1日起算。批准入伍新兵名单在县(市)、乡(镇、街道、高校)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优抚优待政策

(一)应征入伍可享受的经济补助金

1.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2017年度云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即不低于9300元。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应当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2.奖励金。云南省财政给予参军入伍的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5000元,大学专科学历每人4000元。我州部分县(市)还有县级入伍奖励和立功受奖奖励(比如:文山市对入伍青年每人奖励8000元,对在部队获得荣誉称号奖励30000元、一等功20000元、二等功10000元、三等功5000元、优秀义务兵2000元。砚山县给予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奖励5000元、高中生士兵奖励4000元,对在部队获得荣誉称号奖励30000元、一等功20000元、二等功10000元、三等功5000元、优秀士兵1000元)。

3.学费补偿金。对入伍当义务兵和士官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4.津贴费。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职级别越高工资越高。

5.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一次性发放退伍费约5000元、退役金9000元、养老保险金约23600元、职业年金约13700元。回到地方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退役补助金72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

(二)应征入伍时可享受的优待政策

6.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

7.保留岗位。应征入伍前已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优先入伍服兵役,服役期间有关单位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

8.优先征集。大学生应征报名享受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考、优先批准入伍、优先安排去向。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大学生未全部被批准入伍前,不批准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三)部队服役期间可享受的优待政策

9.报考军校。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10.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11.提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

12.选改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优先选取为士官,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可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四)退伍后就业复学可享受的优待政策

13.复工复职。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14.定向招录。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公务员招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武干部招录,主要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15.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16.复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17.升学优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后,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复学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8.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视当年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五)其他优待

1.义务兵和士官入伍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2.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3.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寄语: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更是炎黄子孙的不懈追求。强国梦必然需要强军梦的有力支撑!有志青年从军就是实现这一伟大梦想最直接、最有力的选择!因为,选择了参军入伍就是选择了人生磨砺,选择了人生磨砺就是选择了人生的成长,选择了人生的成长就是选择了人生的收获。这种选择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亲人、无愧于时代、更无愧于自己。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应征、接受军队挑选,把个人梦想融入强军梦强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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