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张家口经开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8-06-26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全区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4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2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学历,经开区户籍(截至2018年6月25日,户籍登记在新车站派出所、马路东派出所、沈家屯派出所、老鸦庄派出所、姚家房派出所、沙岭子派出所),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热爱社区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2018年6月25日);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6月26日—7月1日,在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张家口经开区纬二路嘉华国际写字楼401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下载《经开区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要求电脑录入相关信息(个人签名除外),报名时需打印《经开区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就业报到证、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携带小二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对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但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层次的证书,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考务费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考务费(须提供特困证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量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经开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递补,递补情况在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布。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需通过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此次招聘与其他各区同时进行,故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区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经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3-4078209),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1、招聘人员系街道聘任制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任职后与任职社区所属街道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待遇按照目前经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保险标准执行。

2、招聘人员纳入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管理和考核,人事档案由任职社区所属镇(街)党(工)委统一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社区。

3、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78209

监督举报电话:0313—4116811、0313—4069335

 

经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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