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8年公费师范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
2018-06-25来源:云南省招考频道

云南省2018年公费师范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形体仪表(25分) 1.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 21-25 16-20 14-15 14以下
2. 衣饰得体,符合教师职业特点
语言表达 (35分) 1. 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语速适宜 31-35 26-30 20-25 20以下
2. 表达简洁准确,语言具有感染力
3. 善于倾听,并能做出恰当回应
特长展示(25分) 在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表演等方面的特长展示 21-25 16-20 14-15 14以下
文化常识介绍 (15分) 侧重对家乡文化、教育等问题的考察 13-15 10-12 8-9 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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