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1来源: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大专。主要为监狱、强制戒毒系统等司法行政机关、公安监所管理部门培养输送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警察技能的适应执法、管理需要的人民警察,同时也为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2000年1月,学院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1月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11月特色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

学院位于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毗邻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交通便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学院占地346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0.5万册。拥有包含刑事侦查技术、毒品生化法医、戒毒矫治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技术等实验室的司法技术实训中心,包含心理测量技术、沙盘游戏室等实验室的心理技术实训中心;拥有视频编辑制作的非线性编辑实验室;拥有包含散打训练场、射击场、警务战术实训场、警械具实训室等的警察体育实训基地,以及机动车驾驶等校内实训基地,并在省内外监狱、强制戒毒所、司法局、公安看守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广播电视台建有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共54个。现有在校学生近3400人,在职教职工204人,在138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74名,教授、副教授42名,讲师78名。

学院坚持“忠诚笃法,强警塑人,植根行业,教学练战,培养造就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的特色建设及整体办学思路,确立了“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目标定位,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以培养“讲政治、通法律、精专业、高技能、奉献司法、服务社会”的应用型法治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西部领先,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全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2556

(三)学院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六)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招生计划数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网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在云南省本科(二本)录取结束后、其他专科录取前由省招考院进行我院专科投档,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二)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文科综合;若再同分,则看外语。

2、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理科综合;若再相同,则看外语。

(四)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刑事执行、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收费标准

经云南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应用泰语、应用越南语专业采用“2+1”培养模式,其中两年在我院学习,一年到对象国合作院校学习,赴泰国学习费用约为35000元,赴越南学习费用约为25000元(以上费用包含支付给对象国的学费、交通费、生活费、办理签证费用)。赴对象国学习期间我院不再收取学费。

五、招生组织机构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七、招生对象及范围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理工),面向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5省(区、市)招生。

八、招生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符合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见政审表)。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五)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实际体重不得低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15%、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要求男生身高1.66米以上(含1.66米),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含1.56米)。

九、招生程序与办法

(一)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在云南省内,我院所有专业均参加提前专科批次录取。

(二)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分数线通知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http://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政审面试工作人员。

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为2018年7月7日、8日,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及大部分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我院网站通知,同时我院也会在面试之前由面试组老师使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体检结论通知”或体检表复印件,以及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

4、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生:1000米跑、1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生: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十、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为高职高专英语。

十一、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入学,未经学院批准,超过新生报到截止日期3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先创优,学院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相应的奖励办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十四、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五、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学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请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

十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7339459、67337161、63854966(最后一个号码仅在7、8月使用)

(二)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三)邮政编码: 650211

(四)学院网址:http://www.yncpu.net

十七、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由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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