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徐水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8-06-20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同意,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20名,其中初中21 名,小学99名(含幼儿教师24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兼顾需求的原则。

(四)坚持面向基层,侧重乡村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三县)户籍或生源地,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保定市徐水区户籍(以发布招聘公告时户籍所在地为准)、211院校毕业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徐水区户籍人员申报小学教师岗位可放宽至普通类全日制专科学历)。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

(五)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18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应聘,但在聘用结果公示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其中申报幼儿园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物理、化学、生物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政治、地理可报小学社会岗位)。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曾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教师待遇

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时间安排

(1)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7:00截止;

(2)网上缴费时间:6月25日9:00审核通过后至 6月30日12:00截止;

(3)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4日9:00至7月6日17:00;

(4)笔试时间:7月7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7月9日前;

(6) 复审时间:7月11日-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0日17:00;

(8)面试时间:7月21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7月23日前。

3、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徐水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需牢记。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再次登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以免影响考试。

(九)聘用安置(8月23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六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区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8683596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71156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徐水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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