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合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选调体检通知
2018-06-14来源: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及集合地点

1. 体检对象: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共有3名人选入围体检,准考证号码分别为:9999990102、9999990125、9999990123。

2. 体检时间:2018年6月15日(周五)

3. 集合时间和地点:请根据体检时间安排,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出发。

二、考生须知

1.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当天直接交体检医院(约400元)。

3.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逾期不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4. 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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