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日照市东港区招聘教师简章
2018-06-13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东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37名,其中初中26名,小学97名,特殊教育2名,幼儿园12名(详见《东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初中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学历报考者需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后学历);

(五)应聘初中教师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小学教师除语文、数学学科不受专业限制外,其他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应聘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

(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七)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时间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八)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具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九)对参加全省统一选派到东港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从小学语文、数学招聘计划中各拿出1个计划供此类人员报考,报名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该计划相应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小学语文、数学计划中。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8:30—6月23日18: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2日8:30—6月24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30日8:30—7月1日9:3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照片务必清晰,文件不超过20kb),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到单位、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开始两小时后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东港区教育局719办公室(莒州路69号农检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于6月30日8:30—7月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东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计划或核减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或给予办理退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培智方向专业知识(占8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20%)。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少于3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被取消资格。至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相关证件仍未提交或未提交齐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1.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需提交的材料:

(1)《东港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出具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为100分。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各学段现行相应专业学科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在10分钟以内。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报考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占60%、试讲占40%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疑难问题处理;

(2)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器乐(钢琴)、舞蹈;

(3)体育专业测试100米、跳远、篮球;

(4)美术专业测试美术字、素描;

(5)幼师专业测试声乐、器乐(电子钢琴)、舞蹈、绘画。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如报考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任关系,其中幼儿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1年、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教育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东港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咨询电话:3229066;18063389639。

 

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东港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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