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滨海湾新区、东莞港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12来源: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于2017年10月正式揭牌,广东省政府已明确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作为粤港澳协同发展先导区的发展定位,并将新区列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十大核心创新平台、省沿海经济带珠三角重大区域发展平台。滨海湾新区作为东莞参与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平台,肩负着引领东莞经济未来30年发展的重要使命。

2018年是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的规划建设年,新区将坚持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能管理,推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高质量发展。作为东莞引领未来之城,新区将秉承“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东莞城市精神,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胸怀和气魄,为各路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土壤和生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现根据工作需要,新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二)系统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录入的部分个人信息与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匹配度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须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地点进行审核。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1、资格复审的材料为: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证明工作年限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若合同中未能全面反映工作内容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5)应聘特聘材料员(岗位代号:bhw001)、党务办事员(岗位代号:bhw002)、发展改革与研究局的材料员(岗位代号:bhw009)需提供本人撰写或发表的文字材料;应聘特聘招商主管岗位(岗位代号:bhw011、bhw012)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详细的个人工作简历。

2、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资格复审地点:东莞中心人才市场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一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虛虚假报考材料的,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査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评委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录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八、工资待遇

特聘材料员(岗位代号:bhw001)第一年考察期年薪18万元(含社保公积金),转正后年薪不低于20万。特聘招商主管岗位(岗位代号:bhw011、bhw012)第一年考察期年薪25万元,转正后年薪不低于30万。其他岗位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新区普通聘员待遇标准发放。

九、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769-89973107/89973104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委会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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