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聊城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09来源:

一、招聘单位简介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具有“江北水城”美称的山东省聊城市。聊城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穿流而过,京九铁路、胶济邯铁路及济馆高速在此交汇,是横跨冀鲁豫三省的最大交通物流枢纽。学校占地近3000亩,现有25个学院,28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0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聊城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01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2年6月8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初级岗位(招聘硕士的岗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聊城大学人事处网站,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5日09:00—6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可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经笔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签字的报名表2份。(初审通过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

⑵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查原件留2份复印件)

⑶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或现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另外还需提供大学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其中校学生会学生干部证明由毕业院校团委出具,班长、团支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证明由毕业院校院系党总支出具。(留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⑷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查原件留2份复印件)

⑸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原件留2份复印件)

⑹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留存原件和1份复印件);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查原件留2份复印件)。

2、中级、高级岗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⑴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⑵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等;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

⑷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⑸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初级岗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一般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在聊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2、面试

初级教学和教辅岗位面试采取以试讲(测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测试)、答辩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中、高级岗位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以答辩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个别谈话、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备注栏”。

人事处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668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聊城大学人事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聊城大学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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