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报上级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11名
职责:1、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开庭前准备工作;3、庭审等记录工作;4、庭审录音录像工作;5、电子卷宗的录入、制作工作;6、纸质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7、其他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年龄在18岁以上(2000年6月8日以前出生)、30岁以下(1988年6月8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c证以上的可以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书写工整,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每分钟计算机中文录入达60字以上、正确率达95%以上,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纹身,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㈡加分条件:
1、考生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加3分;
2、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10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5分;
3、具有其他专业特长,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相关证书的,
每一项酌情加3—5分;
4、有法院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2日(共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①投档。2018年6月8日9:00起至6月12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在线填写《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完成投档申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②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
③报名咨询电话:
84617035 联系人:张磊
84616099 联系人:赵永明
13595160300 联系人:陈方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