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共青团酒泉市委机关遴选补充公告
2018-06-06来源:

为了补充团市委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工作人员结构,团市委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了《共青团酒泉市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为了进一步扩大遴选范围,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修改部分遴选条件。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和范围

职位及名额: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共2名,其中:共青团酒泉市委组织部科员1名,共青团酒泉市委宣传部科员1名。

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的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8、符合公务员回避等规定。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共青团酒泉市委网站、酒泉团市委微信公众号、西部先锋网以及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点设在酒泉市政大厦51011室,共青团酒泉市组织部。联系人:马新秫,咨询电话:2613982

3、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在酒泉共青团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签名盖章后,方为有效。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由考务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适者报市委组织部复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予以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3,若报考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考务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低于1∶2。面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团市委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遴选对象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人员。体检工作由团市委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研究决定和办理手续

团市委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对象在酒泉共青团网站和酒泉团市委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团市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人事调动的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市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3、本次遴选工作具体由团市委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纪委监委和新闻媒体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

共青团酒泉市委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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