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现将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学校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 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62个职位,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毕业证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职称资格证专业均为有效报考专业。专业审查由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
4.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人员;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研究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要求
要严肃考试纪律,严格保密制度,加强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如发现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报考人员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永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6-8212771(市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746-8211022(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永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