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准格尔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准格尔旗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0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260名
(一)幼儿教师55名
汉幼45名(男幼师不少于15名)、蒙幼10名。
(二)小学教师158名
语文48名(项目人员7名)、数学30名(项目人员5名)、英语14名(项目人员2名)、音乐6名(项目人员1名)、篮球4名、田径4名、足球6名(项目人员1名)、美术12名(项目人员2名)、计算机3名、科学11名(项目人员2名)、蒙授语文4名、蒙授数学1名、中师及小教大专15名。
(三)初中教师37名
语文3名(项目人员1名)、蒙授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5名(项目人员1名)、音乐1名、排球2名、足球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3名(项目人员1名)、政治4名(项目人员1名)、历史4名(项目人员1名)、地理5名(项目人员1名)。
(四)考录“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 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
1.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且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及以上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只指美术、音乐、舞蹈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具有教师资格证(2018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报考规定学历、专业对口(“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蒙授幼儿教师应聘者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及以上院校蒙语授课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小学教师
1.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应聘者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专业对口,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2018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报考规定学历、专业对口(“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6.蒙授教师应聘者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蒙语授课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初中教师
1.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专业对口。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9月1日),专业对口(原“985”“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2018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1)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应聘者年龄为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外户籍应聘者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报考规定学历、专业对口(“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蒙授教师应聘者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蒙语授课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考录
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且在准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代课满10年的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教龄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国家规定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现已招聘为准旗各学段的正式教师。
(五)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拟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发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如再出现空缺,将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教体局,审核建档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待遇
(一)所招聘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
(二)“项目人员”“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和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现仍在我旗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满一学年的人员无试用期。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项目人员”是指:在准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鄂尔多斯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服务期满的准旗籍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准旗籍士兵。“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是指:准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且在准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临时代课满10年的现有在岗代课人员(教龄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2.5分。
2.报考蒙授幼儿教师、小学蒙语教师、中学教师的准旗籍应聘者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1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教龄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满10年,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每多一年加记1分(10年以上,不是整年部分不予赋分)。
4.“10年以上临时代课教师”也可参加幼、小、初一般性报名考试,享受同等政策性加分待遇。
(四)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按学段分学科单列计划,此类考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1比例的不执行此政策,并将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相应科目。
(五)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应达到小学各科录取成绩的算术平均数的60%以上(含),否则招聘指标将核减。
(六)此次所招聘的教师分配到薛家湾镇区(规划区内)以外的校园任教(蒙语授课、体育特殊专业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全旗统筹分配)。基层服务期不低于六年,教体系统服务期不低于八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准格尔旗教体系统,否则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七)本方案由准格尔旗 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0477—3867511(报名咨询)
0477—3867512(资格复审咨询)
准格尔旗 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