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长沙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8年6月7 日——2018年 7月 13 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领证地点: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长沙县星沙望仙东路598号)。
三、发放对象:
现场确认在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窗口完成的人员。
四、相关事项及要求:
1、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018年6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认定受理凭证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2、如请人代领,需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书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领到证书后,请各位申请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五、联系电话:0731-84872366。
长沙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