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乌海市乌达区选拔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8-05-26来源:

为适应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社区后备人才储备,根据我区社区工作者需求,招聘社区工作者54人,具体如下:

一、人员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乌达区户籍,且长期在乌达区居住;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优秀党员、身边好人、劳动模范以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从事过社区工作或在乌达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大学生志愿者、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报考)。

7.其他报考条件详见报考计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人员计划

计划公开选拔社区工作者54人。具体名额和岗位见附件一。

三、报名流程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和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方式进行,须现场报名,不接收邮件等电子版。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报考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或社区对应岗位,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名人员可从乌达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乌达区面向全区公开选拔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2寸蓝底照片,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期满志愿者服务证(2018年期满志愿者出具人社部门提供的期满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 5月24日— 5月 29日(周末不休息),逾期不予补报。

上午9:00-12:00 ;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乌达区党政大楼223室

联系人:张彦清

联系电话:0473-366668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将征求区纪委监委、农牧林业、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发布;对于审核不合格者,由领导小组电话通知本人,并说明情况。

(三)考试

公开选拔程序为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比例原则不低于3∶1,笔试比例原则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

1.面试

①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人10分钟面试时间。

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③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携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如未按期领取,则视为放弃招录资格。

④面试考官5-7人组成,由领导小组指定面试考官。

⑤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其中前三名面试考生一起公布成绩,从第四名开始按顺序现场公布成绩)。

⑥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公布。

2.笔试

①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携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未按期领取,视为自动放弃,从同职位面试考试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公布。

(四)附加分

对优秀党员、身边好人、劳动模范以及从事过社区工作2年以上(办事处出具证明)、在乌达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大学生志愿者、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年即将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人员在总成绩上加3分,不累加。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附加分。

2.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排序优先录取成绩靠前的考生。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录用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开选拔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者,按要求报到。如公示后出现公示人员未到岗情况,领导小组可在报考本单位的考生中,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补录。

七、待遇

参照目前乌达区社区“两委”成员待遇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本方案由乌达区公开选拔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举报电话:0473—12388(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3—3666596(区人社局)

0473—3666681(区民政局)

 

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达区民政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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