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益阳市资阳区招聘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8-05-18来源:

为优化教师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资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共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8年资阳区面向社会共招聘乡镇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乡镇小学教师32名、乡镇幼儿园教师8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1.乡镇小学教师条件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本科学历、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2.乡镇幼儿园教师条件

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相关专业,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应聘人员无法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的;

6.未达到所在县(区)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区外在编教师;

7.在读的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1.自主选岗。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学科职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2.聘用管理。自主选岗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资阳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此次聘用的人员在农村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方可申请调入城区学校工作;在初始工作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方可申请在同类别学校变更工作岗位;幼儿园教师须在资阳区从事幼教工作10年以上,方可申请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益阳市资阳区纪委、益阳市资阳区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37—3333590。

未尽事宜由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资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益 阳 市 资 阳 区 教 育 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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