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选调行政审判法官公告
2018-05-17来源: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法院员额法官岗位配置和员额调整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外公开选调行政审判法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法院在编在职员额法官。

二、选调条件

(一)有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有法官职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入额法官,且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4.具有4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其中,研究生毕业且获得法学(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的,可分别减少1年和2年;

5.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8.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含)等次;

9.35周岁以下;

10.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1.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2.有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或专业为行政法学的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人数及工作安排

此次共选调法官5名,具体设置详见职位表。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应在报名时限内按照有关要求,当面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向盐田法院政治处提交相关资料。

邮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文化中心东侧盐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907室 郝杰 收(0755-25228683,0755-22747879)

2.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名、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聘任制公务员知情同意书(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复印件);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8)现任级(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9)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0)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及确定法官等级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11)如有原办案骨干调入非办案部门5年以上后又回到办案岗位参与办案的,需提供在办案岗位参与办案满1年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12)个人撰写的有关裁判文书、调研材料等;

(13)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14)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6)至(11)项最迟在体检前提交,(7)至(11)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盐田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盐田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盐田法院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选调考生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盐田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盐田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盐田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并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田法院门户网站及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盐田法院拟选调人员的相关材料,并报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

1.从市外选调的法官在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确认入额审批及按法律规定任命审判职务前,暂按原行政级别享受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福利待遇。

2.深圳市内符合本次选调条件的员额法官报名的,需在报名时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发布于盐田法院官网,报考人员应当注意及时查阅。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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