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宁兖州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遴选教师公告
2018-05-16来源:

为优化城区学校教育资源,解决部分新建、扩建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经区教体局研究,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计划及岗位

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公开遴选教师150名。具体遴选计划和岗位见附表。

二、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的范围:

根据各校学科专任教师情况,确定区第十五中学、区东方中学、区文化路小学、区朝阳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面向全区各镇(街)中小学(含成教中心校)和区兴隆庄煤矿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兼课教育干部)遴选(具体范围见遴选计划分配表)。

(二)遴选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师德良好,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2.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参加教育工作满3年(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

4.现从事教学工作。

5.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教师本人向所属镇(街)教委或区兴隆庄煤矿学校提出申请,以镇(街)教委或区兴隆庄煤矿学校为单位到区教体局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首聘书(聘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在兖州教育服务平台下载);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⑥《区第十五中学等四处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统计表》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以上材料,每个报名人员单独装袋。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如小学语文教师、初中数学教师)。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若出现报考人数少于各镇(街)、区兴隆庄煤矿学校遴选计划分配数额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遴选。

(二)资格审查

1.初审:申报教师所在学校及镇(街)教委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镇(街)教委、区兴隆庄煤矿学校持有关材料到区教体局报名。

2.复审:对进入拟聘用范围的人员,区教体局组织专人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②教育教学问题分析;③教育学;④心理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镇(街)及区兴隆庄煤矿学校各自遴选分配计划,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本镇(街)及区兴隆庄煤矿学校拟聘用人员。

五、岗位选择

(一)根据所报考岗位类别,按照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岗位。

(二)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①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②最后学历;③ 2015、2016、2017年度考核结果(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④教龄。

(三)选岗人员出现弃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人员,区教体局将在兖州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体局依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学校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由于部分招聘学校尚处在建设阶段,为避免遴选教师的闲置,区教体局将根据招聘学校实际需要,对聘用遴选教师采取逐步到位的方式进行上岗(按所需岗位的人员考试成绩高低进行上岗)。因上述原因暂未上岗的遴选教师,其人事、工资、专业技术岗位的关系不动,继续在原单位履行教育教学任务。根据区政府与江苏中工求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办学合同书》的规定“乙方学校正式运行后12年中,甲方为乙方配备70%的公办教师;从第13年,甲方每年递减10%的正式在编教师;从第15年后甲方配备40%的正式在编教师,直至乙方经营期限结束,缺额部分由乙方补齐”。届时,按《合同》要求逐年递减的教师应服从区教体局的工作安排。

八、具体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2018年5月22日下午16:00。

报名地点:区教体局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37—3412885

(二)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准考证由报考人员所在镇(街)教委或区兴隆庄煤矿学校集中领取后,发放给报考教师本人。

(三)考试时间、考点、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有关遴选信息将在区教育服务平台上公示。

九、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教师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教体局成立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区教体局监察室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局有关科室、各镇(街)教委、区直有关学校要严格范围条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遴选工作规定的人员将严肃进行处理。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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