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2018—2019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18300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2158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规范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结构、科学管理、强化保障、提质增效”的思路,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见附件1)。要进一步体现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保持和扩大相关地区实施规模,岗位设置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调整。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进一步发挥推动优秀人才从东、中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流动的示范作用,加强东、中部地区青年学生招募选拔,鼓励和支持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的功能,突出弘扬和培育志愿服务精神,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提高综合素质的平台。
二、实施步骤
(一) 服务规模和服务岗位
1. 服务省服务规模(总在岗人数)的确定。由全国项目办根据各服务省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
2. 服务县的审定。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服务规模,规划和审定省内2018—2019年度服务县及派遣人数。新增服务县须为当地贫困地区,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 服务单位、服务岗位的确定。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补等生活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岗位类别须从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因服务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单位和服务县,2018年不再向其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 招募指标的确定。全国项目办根据历年招募情况和国家对口帮扶、对口援疆、对口援藏机制等,建立相关省份对口招募机制,并明确各服务省省内招募指标、对口招募省招募指标。各招募省可在招募总指标10%内进行自主调整,以解决部分志愿者个性化的服务省份的需求,全国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予以协调支持。全国项目办将对招募工作完成情况好的省级项目办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宣传动员。各招募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要按照4月初全国项目办已部署的西部计划年度招募宣传工作要求,用好各类宣传产品,抓好校园宣传、新媒体宣传、主流媒体宣传等各类阵地,开展好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方位了解西部计划,踊跃报名参加。
3. 选拔标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4.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2018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5. 选拔方式和流程。各招募省项目办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统筹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项目办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并加强与服务省项目办的沟通协调。各招募省原则上6月15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2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6月25日前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志愿者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培训和派遣。7月20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抓好派遣前集中培训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6月25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日程安排、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招募省项目办。
2. 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拨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
3. 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服务省项目办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8月20日之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进行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三、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 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