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 简章
2018-05-05来源: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是由镇宁县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贵州励耘教育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混合体制、资源服务、协议管理”的原则,合作创办的一所体制创新型学校。结合我校发展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2〕23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精神,经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四次常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公开招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共25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级职称在职教师初始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2.一级及以上职称在职在编教师。

3.年龄在18周岁(2000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见《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2018年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或相近。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生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镇宁自治县在职在编教师。

2.截止2018年5月仍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未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在编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

7.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人。

9.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0日(共7天),在安顺教育网、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方式分为电子报名或现场报名,建议应聘者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以便招聘工作组提前安排考场。电子报名请关注“镇宁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nsyxxedu)下载《镇宁实验学校教师应聘报名表》填好后将文件命名为“姓名-学段-学科”的格式,将报名表、简历及重要证书扫描件发送到本校邮箱bsdznsyxx2014@163.com,电子报名人员需带上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6日 8:00—18:00

2.报名地点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

3.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②自荐材料,③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④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⑤教师资格证,⑥获奖荣誉证书,⑦普通话等级证,⑧相关专业等级证书。

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盖章)。

所有证件需提供复印件1份和原件(审核后归还)。

4.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一律不返还。

(三)资格审查

5月17-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人员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并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笔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5月19日 09:00—11:00

(2)笔试地点

贵州省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

(3)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2)面试地点:贵州省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

(3)面试方式:试教

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学校微信公众号、招聘qq群,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4.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填写《镇宁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符合《公告》规定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职教师录取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聘用人员属于镇宁第一高级中学事业在编人员,试用期一年,在镇宁自治县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后,工作单位为镇宁实验学校。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镇宁自治县编制办、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个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欢迎举报,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招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15718636110(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36226454(镇宁自治县教科局政工股)

0851-36222558(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851-36717019(中共镇宁自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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