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长沙学院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2018-05-04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长人社发〔2011〕94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学院2018年需增补的36名教学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96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50.69万元,图书馆藏书135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职员工1019人,教职员工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02人,博士203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43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长沙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艺术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年龄53岁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48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年龄45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如有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践工作经验且成果业绩特别突出,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博士研究生岗位,特别优秀的紧缺学科专业人才,报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7.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

2.监督电话: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8666078。

3、相关网站: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长沙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zp.ccsu.cn/zpsys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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