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伊春铁力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18-05-04来源:

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规发〔2018〕11号)文件精神,铁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对公示岗位要求专科学历的,本、专科医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医学毕业生按专业统一笔试,得分最高者聘用。

(三)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同等条件下,已经取得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家庭居住地在铁力市区域的医学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5月3日,在铁力市电视台和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tls.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0日,工作日全天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

3.报名地点:铁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电话:0458-2286765。联系人:宦子木。

4.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加盖学校公章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4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加盖大学公章的省教育厅印发的录取三联单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4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毕业成绩单1份、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3张。

5.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人社局与卫生计生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最后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医疗专业内容。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6月中上旬

考试地点与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录取原则:报考同岗位的医学毕业生按最高分成绩录取。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由市卫生计生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以及在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聘用人员3年服务期满并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由人社局与卫计局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铁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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