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04-23来源:

 

为解决公安机关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充实警务力量,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各乡镇派出所岗位,男辅警20名;特警大队一般警务岗位,女辅警4名;特警大队医护岗位,女辅警4名。

三、招聘条件

(一)男辅警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辅警岗位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富锦市户籍;特警大队医护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即可以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到的学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无犯罪记录。直系家族成员无犯罪史,无练习法轮功等邪教史。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男性考生身高为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为1.60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

制定招录方案,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2018年 4 月23日--2018年5月 2日在富锦政府网、富锦公安网、微信上发布招考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5 日(周六不休息)

上午8点--11点 下午13点30分--16点30分

3、报名地点

富锦市公安局一楼

4、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填写完整的《富锦市2018年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二代身份证、户口、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就业通知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五张(将姓名打印在照片上)。

5.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年龄、户籍、学历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测量报名者的身高、体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二)考试

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考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报名人数不足1:3的降低到1:2进入面试程序。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程序人选。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一并进入体验。

以上各项成绩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富锦政府网、富锦公安网。

(三)体能测试。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组1000米跑时间5分钟内为合格,女子组800米跑时间5分钟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不足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程序,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员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政审工作由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学历造假,考试作弊。(包括经公示被举报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五)体检

政审结束后对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15】1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员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政审、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富锦政府网站、富锦公安内部网将拟聘用考生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调查确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员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准。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录用后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辅警聘期原则上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也可解聘或终止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如违反《富锦市公安局辅警(协警)管理办法》的解除聘用。福利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所需服装及单警装备款由市财政承担。招聘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有关要求

(一)招考聘用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聘方案,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备案。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和被招录人员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并列举事实,方便调查核实。

咨询电话:0454-2728808 0454-2323327。

 

富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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