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民族大学招聘简章(5月2日-4日报名)
2018-04-20来源: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院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岗位类别为b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报考岗位类别为a的岗位,属我校急需岗位,此类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18年5月2日9:00—5月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存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rst.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http://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民族大学统一领导下,由贵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三)联系电话:0851-83610231 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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