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 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诚信报考。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考各环节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坚决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集团作弊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024-86602966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3241
辽宁省司法厅:024-31966241、024-31967177、0411-3902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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