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赴外省市设点招聘教师公告(21人)
2018-04-16来源:

为满足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途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 工作采取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毕业生(211、985类院校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5日至2000年4月25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至2000年4月25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需于2018年7月底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天津市西青区2018年赴外省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18年4月16日9:00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西青区教育网(www.tjxqjy.com)、北京师范大学官网(career.bnu.edu.cn)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6:00。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页或户籍卡、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学生,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5月2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免费。

3.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3日9:00-11:00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员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 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签约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签约人员。人员确定后,与区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拟聘用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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