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万宁市高中 公告(65人)
2018-04-14来源:

为加强我市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高中教师紧缺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全面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5名高中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班主任工作,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应聘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专业学科岗位相对口和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和要求。

3.应聘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后出生),并一直从事中学及以上教学工作(2017、2018年毕业的学生除外)。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5.委培、定向及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高中14个学科专业岗位、共65名教师(详见附件)。

三、招聘有关事宜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相结合。

(1)现场报名。地址设在海南师范大学黄华康体育馆(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8:30-17:30。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须在2018年4月18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到邮箱jyj62229120@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学科”,并于2018年4月21日8:30-12:00携带材料原件到海南师范大学黄华康体育馆(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现场确认。

2.报名提供材料。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万宁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获奖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和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的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及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非2017、2018年毕业的报考者提供一直从事中学及以上教学工作的单位证明。故意隐瞒情况或出具虚假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 考核(面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学楼104教室。参加应聘人员届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场。

5.考核(面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报名时提供相应的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考核,考核采取片段教学方式进行,考核成绩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核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考核成绩同分者,再加试一场。

六、聘用审查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人选到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执行。体检合格是聘用条件之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2.政审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确定聘用人选。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如有异议,经核实的不予聘用,造成空缺岗位名额,可从应聘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同时,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安排到相应的学校任教。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管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3年内根据我市高中教师编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给予办理入编手续。

2.待遇。应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发放。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和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2229120、18789282356

 

万宁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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