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学员及医疗人员公告
2018-04-11来源: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正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海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改善海口市桂林洋地区医疗水平的重大民生项目之,规划床位950张。为推进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进程,完善未来医院学科建设体系和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医院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水平,促进中心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6年我院建立了中南湘雅二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培训基地。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录专科及人数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重症医学科4人;心血管内科

2人;呼吸内科2人;消化内科3人;肾内、血液净化3人;胃肠外科2人;泌尿外科2人;急诊科3人;急诊科(心电图方向)1人;创伤骨科1人;妇产科4人;儿科3人;新生儿科2人;新生儿科重症监护科2人;眼科1人;耳鼻咽喉科1人;放射科3人;超声科3人;病理科2人;麻醉科2人;皮肤性病科4人;皮肤外科2人;感染科2人;口腔(医学美容科)2人。

(2)海南省皮肤病研究所技术人员:6人(本科3人、研究生3人)。

(3)眼科主治医师以上、麻醉科主治医师以上、妇产科主治医师以上若干名。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根据国家政策需要规培的一本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二本院校优秀毕业生;国家211或985院校毕业生优先。

2.研究所技术人员:医学检验及相关专业经验者优先。

3.其他:有相关资格证及工作经验优先。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托或定向培养人员需征得原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在岗(在编)人员,录用后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与年限

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选送至国家级培训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训三年、专业型培训两年,培训结束后回海南考取省级规培证书。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 报名(邮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51—2号金兴来商务酒店7楼703房,邮编:57020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在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网站(http://www.hipf.com.cn/)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规培学员填报附件1、工作人员填报附件2),贴上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并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2018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招聘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面试时核验原件),送到(寄到)以上报名地点。邮箱:hn5rmyy@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0898- 66725537

五、考核工作安排

对所收简历进行初选,择优通知初选通过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可免笔试,面试考核即可。考试安排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范围以所报专业知识为主,兼部分公共科目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六、相关待遇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通过的学员安排岗前培训,与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并送至国家级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医院为学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由基本工资、培训生活补助等构成。培训结束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学员返回本院工作并服务至少6年,服务未满6年辞职者,支付规培期间所发生费用的5倍赔偿金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 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及我中心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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