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生加分审查公告
2018-04-11来源:

根据《遵义市2018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规定: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县所辖单位以及民族乡人民政府中除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加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分审查对象

加分审查对象共3274人。

二、审查类型

审查类型分为直接确认和现场审查两类。

1.直接确认。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准确且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一致的,由市招考办直接确认为拟加分对象,考生无需办理加分审查手续。

2.现场审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不一致或其他与加分有关的信息不准确的,需到遵义市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报考职位所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加分审查,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信息表》办理加分手续。

考生审查方式见附件1名单中的“审查类型”栏。现场审查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现场审查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四、现场审查办理

加分审查类型为现场审查的考生,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加分审查,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加分。

现场审查的考生原则上须由本人持书面加分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查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的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前述加分审查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现场加分审查。

五、其他事项

1.符合加分的考生,应及时查看加分审查对象名单(附件1),查询本人加分审查类型,属现场审查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审查,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2.如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未在加分审查对象名单中的,请在现场审查时限内向市招考办或报考职位所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反映,超过规定时限未反映的,视为放弃加分。

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加分审查结束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y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4.根据《招录简章》规定,报考职位属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报考单位确定加分范围。

5.遵义市所辖少数民族自治县包括: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所辖少数民族乡包括:遵义市播州区洪关苗族乡、平正仡佬族乡、仁怀市后山苗族布依族乡、桐梓县马鬃苗族乡、余庆县花山苗族乡、正安县谢坝仡佬族苗族乡、市坪苗族仡佬族乡、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上坝土家族乡。

 

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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