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西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18-04-04来源: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2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分配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2018年西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5名,现予公告。

一、目标任务

招聘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三、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扎根西吉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七)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四、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 医疗卫生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五、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西吉县人民医院。

(三)服务单位: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人数:5名。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西吉县政府网(www.nxxj.gov.cn)、健康西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0日,正常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西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及与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0954-3613910。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四)考试。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聘用前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在西吉县政府网(www.nxxj.gov.cn)、健康西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分配乡镇卫生院开展服务工作。

(八)备案。聘用工作结束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卫计委备案。

(九)岗前培训。聘用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未参加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七、人员管理

(一)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聘期4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注册上岗。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三)户籍、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可由县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考核评价。特岗全科医生在聘用期内,考核评价工作由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岗位,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全开医生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每月将考评结果报县卫计局。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激励与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所需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县财政共同承担,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按人均3万元安排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在保障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之余,可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的年工资性收入及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高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乡镇卫生院承担特岗医生岗前培训等费用。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并建立养老保险(退休返聘人员除外)。乡镇卫生院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县卫计局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医院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根据条件定期安排特岗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报职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论文、科研、计算机等不作要求,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可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人员数管理;其他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笔试等重要环节按照有关考务、考纪规范组织。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在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由西吉县人社局、西吉县卫计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招聘用工作,由西吉县人社局、西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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