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宜良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8-03-30来源:昆明教育人才网

宜良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宜良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宜良县的社会人员。

3.工作单位在宜良县辖区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县外户籍人员。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昆明市辖区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8日至5月17日期间的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网址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选择的宜良县县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四)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三、现场确认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5月8日—5月18日期间的9: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具体地址:宜良县匡山街雉山坡52号(宜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下述8项基本材料如何准备请参看《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一)身份证

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照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背面写上本人名字)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或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要求:

(1)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宜良县

①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属党委公章;

② 工作单位不属于上述第1项的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③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云南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宜良县,持有宜良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①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

②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居住证颁发机构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

(四)学历证明

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4.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

6.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持贴有本人一寸照片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昆明市辖区内县级以上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7年9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两种表格可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下载专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下载。

(八)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户籍在宜良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宜良县户籍但在宜良县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现场确认时,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以上其他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请认定程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现场审核材料、确认→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可于相应网址下载

(二)宜良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871-67595649

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附件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附件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附件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下载

宜良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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