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市夷陵区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8-03-28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文件精神,经批准,2018年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0名,其中新机制教师9名、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教师)31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机制教师

招聘职位9名:

1.初中地理3名:太平溪九四初中、下堡坪中小学·初中部、鸦鹊岭初中各1名;

2.初中信息技术3名:邓村初中、乐天溪初中、龙泉初中各1名;

3.小学美术3名:乐天溪三峡小学、下堡坪中小学·小学部、乐天溪九四小学各1名。

招聘条件及要求按省公告要求进行。

二、自主招聘教师

㈠招聘职位

2018年,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31名,具体岗位详见《夷陵区2018年自主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㈡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⑵学业成绩优良,具备教师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专业对口。

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

⑷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⑸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2.职位条件

详见《夷陵区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表》。

(三)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在笔试前提交“三支一扶”优惠政策加分表(从宜昌市人社官网下载)或服务期满证书及不在编承诺,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加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夷陵区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聘用等,将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补充招聘新机制教师和农村中小学 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的、上岗不满一年辞职辞退的,按规定依次补录。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关注相关招考信息。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夷陵区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10.gov.cn/;

夷陵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夷陵区教育局。

湖北省招聘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网站。

夷陵区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90030(夷陵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0717-7823158(夷陵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垂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0717-7821831(夷陵区教育局政工科)

 

夷陵区教育局 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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