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市房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2018-03-28来源: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8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具体岗位见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小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8、本县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笔试、面试等相关要求与湖北省新机制 公告要求一致。

 

房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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